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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余下陽光華庭二期購房戶,去年10月份,我們交了定金20000元,售樓人員承諾房價2200元/每平方米,將會比一期每平米最多高100——200元,3-4月出房價。
8 ?# u7 l% t$ E7 L 然而,在交定金后我們購房戶在預期時間內(nèi)曾多次詢問房價和簽訂合同等事宜,該售樓部一直以多種理由拖延時間長達半年,直到2010年8月6日才告知我們陽光華庭二期商品房的驚人價格,比一期高500元/每平米,該公司的目的很明確,用定金拖住購房戶,商品房整體漲價后再出價,這種做法哪有人性,天理何在,希望熱心人能幫幫我們這些無助的余下陽光華庭二期購房戶,該向哪些部門投訴,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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