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guī)范我縣營運市場,打擊非法營運行為,改善我縣城區(qū)交通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創(chuàng)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huán)境。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縣政府決定,在縣城區(qū)開展非法營運三輪車專項整治行動?,F(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7 E1 j$ N& E) \( U i( K2 a" ] 一、嚴禁利用人力三輪車、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等交通工具從事非法載客營運活動。7 a, i5 j* p- e! R7 c
二、嚴禁載客人力三輪車、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在環(huán)城路以內以及長虹十字至北轉盤、人民路至鐵路十字路段通行。
3 @5 P ]# G* \' @* N 三、嚴禁非法生產(chǎn)、組裝、拼裝、改裝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和人力客運三輪車;嚴禁非法銷售電動三輪車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
- E; X+ S+ J% [, X. Z 四、電動三輪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按照機動車進行處罰。無牌無證的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嚴禁上路行駛。對駕駛無牌無證或使用假牌假證的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或者無駕駛證駕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拘留駕駛人員。
/ i- Z4 f! B$ _# N+ n 五、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三輪車不得違規(guī)載人,且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 M; X. k6 {6 I+ M5 {: } 六、廣大群眾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自覺抵制非法載客的人力三輪車、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等交通工具。乘坐上述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乘坐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o' n( P% ^# o4 o' c
七、因違反交通管理規(guī)定被扣留車輛的當事人,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并且經(jīng)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扣留的車輛可以依法處理。# O# i5 a) K. [& B' I: \) Z4 T
八、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的,由公安、交通運輸、質監(jiān)、工商、市容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 [0 |% S+ H2 M* z, k 九、阻礙人民警察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p& y5 T" q) N
十、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