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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券”正面豎刻“合同”二字 本報訊(記者 周艷濤 通訊員王亞舟)近日,戶縣發(fā)現(xiàn)一清代買地券,證明該縣的“羊村”在清代時也稱“楊村”。
# y/ o$ ]: R- W$ S/ M 戶縣文物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戶縣文物管理處在東羊村四組村民劉李園家見到一塊刻有字的磚,經(jīng)文物人員現(xiàn)場查看確認后,發(fā)現(xiàn)該刻字磚為清代一件買地券。 . m& c$ O0 N" [( X" l
“買地券”也別稱為冥契、幽契、墓莂,源于西漢,盛于東漢,之后傳播于大江南北。“買地券”作為死者領有陰間土地的憑據(jù),是冥世土地買賣契約或合同,通常附有道教的制鬼符篆,券文刻寫或筆寫于磚、鐵、鉛板、石板等硬化的物品上,以便于墓中久存,是當時人“視死如生”觀念的體現(xiàn),視為死者買陰間宅地一處。 : Q; H. J, L6 Q, u$ S0 l7 Y$ z' B
該買地券為青磚質(zhì)地,呈方形,邊長28厘米,厚6公分。兩面均陰刻有文字,正面豎刻“合同”二字,字體行書。背面刻有文字10行,滿行19字,字體行書,字徑大小不一。文物管理處人員發(fā)現(xiàn),文中稱墓主人為“西安府戶縣楊村某某某”。村民劉李園講,該買地券是其父劉生才四十年前,在該村平整土地時撿到的,一直在家中用做放水桶的桶石。
- A& Q! S( ]9 }6 {. s 戶縣文物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經(jīng)查《陜西省戶縣地名志》,戶縣沒有“楊村”,只有羊村(即買地券出土之地)位于原光明鄉(xiāng)政府以北約二公里的西戶公路東西兩側(cè)。包括東羊村、南羊村、西羊村三堡??脊湃藛T分析,因昔有羊姓人居此,故以姓氏得名羊村。相傳此地原為“運漆河”畔,人們常在此牧羊,居人后因名羊村。戶縣蒼游鄉(xiāng)勝光寺內(nèi)鑄造于明代弘治十一年(1498年)的大鐵鐘上刻有“羊村”鐘文,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前,羊村以方位分東南西三堡,清乾隆《戶縣新志》有載。 : R7 [3 m6 B2 Z
該買地券的發(fā)現(xiàn),證明在嘉慶二十年(1815年)羊村村名叫楊村,對該村村名的演進、發(fā)展起到文物考證作用,為研究清代葬俗提供珍貴的實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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