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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9 08:20 上傳
近日,網上流傳著一張某中學宣傳板的照片,宣傳板上的大字標明:強行跨年級(班級)交女朋友是違法行為。照片一出,隨即被網友轉載到各大論壇,網友紛紛表示被雷倒,有網友笑問,“交本班女朋友就不違法了么?”,“跨年級交男朋友違法么?”,“談戀愛也違法?”大部分網友只當作笑話來看。
舉“跨年級交女朋友”例子
該中學為了杜絕學生的早戀情況,舉了自稱是“某中學”張XX同學的“跨年級交女朋友”的例子:
某中學一初三年級男孩。年僅15歲,叫張XX,但身材高大,加上家庭富有,年紀輕輕就“發(fā)育”成一個“標準”男子漢。他興趣十分廣泛,既喜歡港、臺看影視,又特別熱衷于看“毛片”。漸漸的,他的心思被影視種那些年輕男女擁抱、接吻的鏡頭所吸引,對自己所見到的一對對戀人,他十分羨慕。他想,別人有女朋友,我為什么不能有呢?
他痛下決心,非交一個漂亮的女朋友不可,本班的同學他不敢輕舉妄動,只好到別的班,他一門心思到各班溜達了幾次,終于發(fā)現(xiàn)初一年級的某班有一女生劉XX,長的特別好,遂寫了一張字條托人送去,劉姓學生積極要求上進,年齡只有13歲,對自己要求很嚴,對此事不予理睬。張XX是一個不達目的不罷休的無賴,繼續(xù)對其糾纏,后發(fā)展到在劉XX回家的路上猥褻劉XX。劉XX不從,張XX就大打出手,幸好有過路人經過,張XX一溜就跑了,劉XX將此事告訴了老師。
張同學的行為是違法的
在例子的下方,校方還給出了一段評語:
張XX年級很小,正是發(fā)育讀書,增長知識、學習本領的大好時期,根本不是交女朋友、找對象的年齡。他放棄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到他人頭上,嚴重地侵犯了別人的人身權利,這樣發(fā)展下去是非常危險的。
接著,校方拿出了《婚姻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告訴學生,張XX的行為是違法的:
張XX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嚴重地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和自由,但他年幼無知,經學校、家庭聯(lián)合教育,張XX認錯態(tài)度很好,免予其形式處罰。根據(jù)校規(guī),張XX受到了應有的違紀制裁。有些像張XX這樣的青少年千萬以此為戒,別一步一步走入犯罪深淵。
網友齊呼被雷倒
這張照片實際上在8月底就被網友上傳,但最近才熱傳起來。網友紛紛表示被雷倒,認為學校做這個宣傳板沒有必要,也認為早戀并不違法,學校有恐嚇學生之嫌。
有網友認為這是學校干涉學生之間的正常交往,但也有少數(shù)網友覺得這樣的限制是好事,中學時代應該杜絕早戀。
貓撲一位網友很幽默地 諷刺道,“理科班的男生不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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