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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yīng)朋友之邀加入了”畫鄉(xiāng)和諧戶外群“,并與2015年元旦下午參加了群里組織的K歌活動。在活動中發(fā)生了不友好事件。先后有”百合香奈兒","梆子"動手摘掉了本人頭頂上的帽子。當(dāng)時本人對這二人的行為表示了不滿,而這二人不以為然,口有微詞。在此我聲明你們的行為是對別人的不尊重行為,是侮辱人格的行為。無論將來何時何地,我們都將視對方為路人,也不再糾纏過去之事,誰也不要理誰,我也懶得再看你們一眼,懶得再和你們說一句話,拜托再見到我時請遠(yuǎn)離。我再見到你們時自然會遠(yuǎn)離。. @8 Y& Z. D) n; X$ R3 A8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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