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訴閆鳳儀名譽侵權,閆反訴,一審雖雙雙被駁回,但判決認定“閆鳳儀的行為構成名譽侵權【見鄠邑區(qū)人民法院(2021)陜0118民初982號民事判決第6頁】”卻是真的 ——閆用慣用的欺詐手法只公布駁回內容,卻隱瞞認定內容。 判決明顯不公,閆服判,我不服。附我的再審申請:
" q1 `* H: ]) {5 k$ V 民事再審申請 申請人(原審原告、二審上訴人):靳應祿,男…… 電話13991180571 被申請人(原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閆鳳儀,女 …… 請求事項 一、撤銷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發(fā)回重審或依法改判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賠償名譽損失費20000元。 二、本案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有意“漏寫”事實真相 孤寡老人裴智(女)遺囑將自己生前銀行卡上未用完的存款全部捐給貧困學生,托本案被申請人閆鳳儀實施。由于閆鳳儀的失誤,此款被裴xx冒領。閆焦急萬分,委托本案申請人靳應祿當代理起訴追討。一審審理過程中,閆接受辦案法官的“建議”,同意與該案被告裴xx將裴智的存款私下分掉一部分,捐一部分。這種做法不但違背了裴智的遺囑,而且極不道德。靳應祿出自義憤,極力進行阻攔,致閆私分的企圖終沒能得逞(西安思源學院老師賀芳玉見證)。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呢?離奇而陰險。離奇:該案一審判閆只聯系受贈單位,僅此而已,判捐贈由被告裴xx實施,剝奪了閆的實施資格,亦與裴智遺囑相違,瑕疵明顯,但閆卻堅持不上訴;陰險:若不上訴,一審判決自然生效,就可以私分了。靳應祿再三闡明上訴的必要性以及不能私分的大道理,閆理虧詞窮,卻以老伴做手術(事實證明是道謊)拿不出上訴費做擋箭牌。靳應祿盡管很不高興,但為了顧全大局,便墊繳了上訴費。閆絕對沒有想到靳應祿會主動墊繳上訴費,只得勉強同意上訴。二審終于完勝。由于靳應祿攪了閆的“私分”夢,閆恨之入骨,便對靳應祿施以瘋狂的誣陷和誹謗——這是根源,也是靳應祿上訴狀上的內容,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不應該有意漏寫。 裴智存款190784.93元,閆鳳儀實際捐152228元,所差的幾萬元以及閆將該款遲遲不捐出用來給自己買理財產品生的息(閆自己講的)皆被其侵吞了。更有甚者,閆為了逃避監(jiān)督,甩開原定舉行捐贈儀式請代理人及其單位陜西省老法協、裴智生前工作和退休單位及在此案中出庭作證的文友等,不惜背信棄義(已與鄠邑區(qū)教育局簽訂了捐贈協議。是一審判決的先決條件)將款捐往別處。 二、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因果關系不成立 原審鄠邑區(qū)人民法院(2021)陜0118民初982號民事判決認定閆鳳儀對申請人靳應祿構成名譽侵權,二審庭審時,被申請人閆鳳儀的委托代理亦當庭認可了一審判決書上的事實??墒嵌徫靼彩兄屑壢嗣穹ㄔ海?/font>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卻說“靳應祿并沒提供證據證明因該書中的內容導致社會公眾對其的評價降低(見二審判決第7頁倒數第5行)”——認可了無法否認的原因(事實),卻否定了結果?!違背了因果關系的基本原則。此其一。其二,被申請人閆鳳儀辱罵申請人靳應祿為“碩鼠”、“驢”,又用了“偷分代理金”等誣陷詞兒,其不但在朋友圈里散布,而且寫在書中(一審當庭承認已送出900多冊),對申請人靳應祿而言,難道沒有造成嚴重的名譽傷害嗎! 三、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適用法律不當 本案原審引用《民法典》第三條、第一千零二十四條之規(guī)定,該第三條內容是“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一千零二十四條內容是“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此兩條規(guī)定內容很清楚,講的是人身權利不得侵犯、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而被申請人閆鳳儀已經違犯了, 一審判決卻將申請人靳應祿請求追責的請求駁回,與法相悖。同理,二審將申請人靳應祿請求追責的請求駁回,亦與法相悖。 四、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不應該回避訴訟費 申請人靳應祿在上訴中稱原審鄠邑區(qū)人民法院(2021)陜0118民初982號民事判決認定被申請人閆鳳儀的行為構成侵權【見原審判決第6頁倒數第8行】,卻判申請人承擔起訴費,不合情理,請求改判——此請求有沒有道理?二審判決不應該回避。 綜上,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不當,依據《民訴法》第二百條?。?、(九)、(十一)之規(guī)定,申請再審,請求撤銷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陜01民終17884號民事判決書,發(fā)回重審或依法改判為被上訴人向上訴人賠償名譽損失費20000元。本案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此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21年11月23日 . X- l5 j& j$ d7 o8 H4 E q*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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